根據《深圳市公安局首批公開招聘文職警務輔助人員公告》有關要求,現將筆試成績、資格審核、心理素質測評、體能測評和面試等事項公告如下:
一、筆試成績及合格分數線
本次公開招聘技術文職類職位筆試成績合格線為50分,一般文職類職位筆試成績合格線為45分,考生筆試成績詳見附件1和附件2。
二、資格審核
(一)審核對象。
資格審核對象從筆試合格的考生中產生,根據考生筆試成績高低排名順序,按職位擬聘人數1:4比例確定資格審核對象。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按照《公安素質測試》成績高低確定排名順序。考生入圍資格審核人員名單詳見附件1和附件2。
(二)審核方式。
本次資格審核采用網上審核的方式,主要審核考生是否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
(三)審核時間。
入圍資格審核的考生,自2023年6月3日9:00起至6月6日17:00前,登錄深圳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資格審核系統(網址為http://zgsc.hongbohr.com/szap),按要求上傳個人資格審核材料并提交審核,具體系統操作說明詳見附件3。
對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上傳材料并提交審核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審核資格。
(四)上傳材料要求。
考生對照公告以及報考職位具體要求,備齊資格審核材料。考生須提供含有本人手寫簽名的考試報名表(可登錄考生筆試報名系統打印)、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應聘職位要求的學歷畢業證書及學歷驗證證明(學歷驗證報告或學信網下載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等相關證明材料。尚未取得畢業證的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非在職)須提供含有本人手寫簽名的考試報名表(可登錄考生筆試報名系統打印)、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含院系推薦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函)及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
除上述材料外,還須根據本人情況或職位要求上傳如下材料:
1.退役士兵和士官以高中學歷報考的,須提供高中或同等學歷畢業證(無法提供畢業證的,可提供畢業學校或學校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以及退伍證或戶籍所在地退役管理部門出具的服役證明。
2.以國(境)外學歷學位報考的,須提供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
3.職位表中部分職位“其他條件要求”欄注明要求應聘人員“持有C2以上機動車駕駛證”,是指應聘人員須在報名首日(2023年5月5日)以前取得的由公安交通管理主管機關頒發的機動車C2及以上等級駕駛證。
4.職位表中部分職位“其他條件要求”欄注明要求應聘人員有持證要求的,如“持有初級以上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是指應聘人員須在報名首日(2023年5月5日)以前取得初級及以上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5.職位表中部分職位“其他條件要求”欄注明要求應聘人員有工作經驗要求的,如“具有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等,是指應聘人員須在報名首日(2023年5月5日)以前具有2年及以上從事相關工作經驗。應聘人員應在資格審核環節提供相應佐證材料,如:勞動合同、社保清單、加蓋工作單位公章的工作證明等。工作證明格式詳見附件4。
(五)注意事項。
1.考生登錄資格審核系統時,需填寫本人身份證號碼、準考證號碼、考試報名預留的手機號碼,并點擊獲取手機驗證碼進行登錄,也可通過首次設置密碼登錄的方式進行登錄,無需注冊。
2.上傳審核材料并提交成功的考生,可在提交審核后的48小時內或在2023年6月6日17:00前,登錄資格審核系統查看本人初步審核意見。對需補充提交材料的考生,應當在24小時內且于6月6日17:00前提交完畢。如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的,視為資格審核不合格,最終資格審核結果以公告結果為準。
3.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本次資格審核僅對考生在系統中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考生資格條件是否符合公告及職位要求,最終以政治考察及聘用審批為準。
4.考生報名時所留的聯系電話必須真實準確,確保能夠及時聯系本人。因提供錯誤信息或未保持通訊暢通無法及時聯系,導致資格審核不通過的,考生自行承擔后果。
5.考生上傳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清晰,提供的材料不齊全、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或弄虛作假的,資格審核不合格,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對提供虛假材料或惡意攻擊審核系統的考生,一經查實,按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相關規定進行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6.考生如遇系統操作問題,請撥打咨詢電話:0755-82791012;0755-23964393。電話咨詢受理時間:2023年6月3日至6月6日9:00-12:00,14:00-18:00。
三、心理素質測評和體能測評
(一)參加人員、時間和地點。
資格審核合格的考生,參加心理素質測評。考生資格審核結果和入圍心理素質測評人員名單將于2023年6月7日在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對外服務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外服公司)門戶網站公布,請考生務必及時登錄查看,避免影響應聘。
心理素質測評和體能測評定于2023年6月9日至6月11日、6月14日至6月15日在深圳市公安局警察訓練學校進行(每名考生在同一個半天內依次參加兩個環節)。考生須從深圳市公安局警察訓練學校北門(從福田區僑香路輔路嶺南大廈與盛世大廈之間道路進入校區)進入測評場地。心理素質測評和體能測評實行達標制,考生其中一個環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二)心理素質測評。
1.考生報到流程。參加心理素質測評的考生應在報到前自行將在6月7日發布的人員名單中本人準考證號對應的序號(如“A001”)摘抄在筆試準考證右上角空白處,心理素質測評報到時間為上午07:45-08:15,下午14:15-14:45,報到時間截止后(上午08:15,下午14:45)禁止考生進場。考生務必在應聘職位對應的測評日期和報到時間內攜帶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二者缺一不可),到達深圳市公安局警察訓練學校北門入口考生報到處查驗證件。證件查驗合格后,考生須關閉攜帶的全部通訊工具、音頻或視頻發射、接收設備和個人行李物品,交由工作人員統一保管,并根據現場引導員指引進行抽簽。考生抽簽后,須將抽簽條貼在本人胸前、大腿和準考證空白處(不得遮蓋人員信息和照片),并確保心理素質測評和體能測評全程抽簽條不遺失。
2.測評方式和流程。考生根據工作人員指引參加心理素質測評,在指定考場使用計算機上機操作答題,答題完畢后,測評軟件系統將根據考生答題情況自動給出測評結果。心理素質測評只進行一次,測評不合格的(現場書面反饋測評結果),不予參加體能測評。未按要求參加心理素質測評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三)體能測評。
1.參加人員范圍。心理素質測評合格的考生參加體能測評,測評結果當場公布。
2.體能測評項目及標準。男子項目為縱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長跑;女子項目為縱跳摸高、10米×4往返跑、800米長跑。考生體能測評三個項目中有一項不達標的,視為測評不合格,不予參加下一項目測評。考生未按規定完成全部項目測評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
體能測評按照《深圳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評項目、標準和實施規則(試行)》(附件5)實施。其中10米×4往返跑測評次數不超過2次,考生有1次測評達標的,即視為該項目測評合格;縱跳摸高測評次數不超過3次,考生有1次測評達標的,即視為該項目測評合格;男子1000米長跑、女子800米長跑項目測評次數均為1次。
測評標準中的“30歲(含)以下”是指1992年5月6日后出生;“31歲(含)-35歲”是指1992年5月5日至1987年5月6日之間出生;“36歲(含)-40歲”是指1987年5月5日至1982年5月6日之間出生;“41歲(含)以上”是指1982年5月5日以前出生。
四、面試
(一)入圍面試人員。
參加體能測評且合格的考生,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按以下比例確定面試名額:設職位招聘名額為Y,面試名額為R,對技術文職類職位,R=3Y;對一般文職類職位,當Y≤5時,R=3Y;當Y>5時,R=2Y。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和參加面試具體時間將于2023年6月15日在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外服公司門戶網站公布,請考生務必及時登錄查看。
(二)面試時間。
面試時間為2023年6月17日至18日,考生按應聘職位分批參加面試。請考生知悉本人參加時間,避免影響應聘。
(三)面試報到地點。
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8005號深圳人才園一樓人才街報到。
(四)面試方式。
實行結構化面試,即通過面試考官提問,考生現場作答的方式,對考生的答題情況進行評價。
(五)面試流程。
1.報到。參加面試的考生報到時間為上午7:30-8:30,下午13:00-14:00,報到截止時間過后(上午8:30,下午14:00)禁止考生進場。考生務必按照應聘職位對應的面試日期和報到時間,攜帶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二者缺一不可),到指定地點的面試報到處報到。經對考生的證件查驗合格后,考生應將攜帶的全部通訊工具、音頻或視頻發射、接收設備關閉,連同背包、書包等其他物品,交由工作人員統一保管,再到候考室入口處報到,隨后進入候考室。
2.封閉與候考。面試開考后,工作人員按抽簽確定的分組和順序引導考生進入相應面試室。候考室實行封閉管理,考生不得擅自離開。需要上洗手間或有其他特殊情況確實需要離開候考室的,必須經過候考室工作人員同意并做好登記。考生主動放棄面試,應書面提出申請,經考場負責人同意后離場。除面試工作人員外,其他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候考室。
3.應試。考生須在工作人員的引導下進入面試室。在面試中應按照考官指令、題目要求以普通話作答。除試題明確允許外,不得以任何形式暗示、透露本人姓名、職位編號、準考證號、工作單位等個人信息,否則面試成績為零分。考生進入面試席位后,考官讀題并指令計時開始,考生開始答題,考生對考官的提問不清楚的,可要求考官重新讀題,計時不停。技術文職類職位答題時間8分鐘;一般文職類職位答題時間5分鐘。考生必須服從考官對自己的成績評定,不得要求考官加分、復試或有其他無理取鬧的行為。
4.等候成績。面試結束后,考生應在工作人員的引導下到候分室等候面試成績,簽收本人面試成績后立即離開面試考場。
5.面試成績。技術文職類職位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一般文職類職位面試采取達標制,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60分(含)以上為達標,面試成績60分以下為不達標,不予進入體檢環節。
6.清場和離場。面試期間,清退面試考場內及周邊的一切無關人員。離開候考室進入面試室的考生要帶齊隨身物品。考生面試結束取得面試成績后,領回所寄存的通訊工具、音頻或視頻發射、接收設備,立即離開考場,不得返回候考室,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不得與未參加面試的考生交流。
五、總成績及排名
(一)計算規則。
1.技術文職類職位。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
2.一般文職類職位。總成績按筆試成績計算,面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面試成績60分以下為不達標,不予進入體檢環節。
(二)排名規則。
考生按總成績高低順序在報考職位進行排名,若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相同,則依次按照筆試成績、《公安素質測試》成績、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成績確定名次。
六、體檢
(一)入圍人選。
技術文職類職位的考生,根據總成績排名高低順序,按報考職位擬聘人數1:1.3比例確定入圍體檢人選;一般文職類職位考生,根據總成績排名高低順序,按報考職位擬聘人數1:1.2比例確定入圍體檢人選。
(二)體檢時間及后續環節。
體檢初定于2023年6月底在深圳進行,具體時間及后續政治考察等環節的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項
(一)本次測評或面試根據不同職位分為不同時段進行,請考生務必在指定的日期和報到時間段內到相應地點報到參加,未按指定日期和報到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發現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等違規行為的,一律取消應聘資格。
(二)請考生提前熟悉測評或者面試場地具體位置,了解交通和天氣等情況,預留充足時間,提前到達指定地點報到和等候,以免延誤。場地不提供車輛停放、保管服務,考生車輛禁止進入,請考生選擇合適交通工具赴考。
(三)應考證件、證明攜帶不齊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應聘資格,不予報到及進入考試場地。筆試準考證可在深圳市考試院官網上的相關鏈接登錄深圳市人事考評報名系統(https://hrsspub.sz.gov.cn/nptmis/)打印。
(四)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顯文字、圖案標識的服裝。必須按要求將通訊設備等規定的物品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帶入候測和測評場地,否則取消應聘資格。考生應當自覺服從工作人員管理,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取消應聘資格。
(五)測評或者面試場地實行封閉管理,除工作人員、考生外的其他人員均不得進入測評場地。考生在報到后,完成測評前未經現場主辦機構許可中途離開現場的,按自動放棄處理,取消應聘資格。
(六)考生應充分考慮個人身體狀況,自行決定是否參加體能測評,測評前須簽訂知情承諾書,告知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擔。考生須自行準備合適的運動服裝、運動鞋等。因參加人數較多,部分考生可能候考時間較長,建議自備適當的飲用水和食物。禁止穿帶釘跑鞋參加體能測評。
(七)因天氣、場地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調整測評時間的,由深圳市公安局統一安排。考生因身體不適等理由提出重測或緩測的,不予受理。
(八)考生如對招聘政策有疑問,請撥打咨詢電話:0755-82329026;0755-82329036。電話咨詢受理時間:2023年6月3日至2023年6月18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工作人員僅對公告內容及政策給予解釋,不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職位條件進行確認。
(九)在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必要時有可能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并持續關注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外服公司門戶網站通知公告,提前做好個人行程安排。
(十)本次考試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深圳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者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十一)本公告未盡事項,由深圳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深圳市公安局
2023年6月3日
相關附件:
附件1:深圳市公安局首批公開招聘文職警務輔助人員考試筆試成績及入圍資格審核人員名單(技術文職類職位).xlsx
附件2:深圳市公安局首批公開招聘文職警務輔助人員考試筆試成績及入圍資格審核人員名單(一般文職類職位) .xlsx
附件3:資格審核系統網上操作說明 .docx
附件4:工作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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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深圳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評項目、標準和實施規則(試行).doc
附件6:面試規則.doc